環境保育政策
為了保護自然環境,政府多年來一直推行一套自然保育政策,以保護具生態價值的地點,這些措施包括:
1. 郊野公園條
2. 城市規劃條
3. 野生動物保護條例
4.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
5. 海岸公園條例
保 育 措 施
要 有 效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, 蒐 集 資 料 是 關 鍵 的 一 環 。 我 們 必 須 充 分 掌 握 數 據 , 才 可 以 確 定 個 別 物 種 族 群 有 何 漸 進 變 化 , 可 是 過 往 的 香 港 哺 乳 動 物 資 料 是 從 不 同 的 調 查 方 法 搜 集 所 得 , 所 以 歷 史 數 據 亦 不 足 以 作 為 評 估 族 群 漸 進 變 化 的 基 線 資 料 。 有 見 及 此 ,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在 2002 年 展 開 一 項 包 括 香 港 哺 乳 動 物 的 長 期 監 察 計 劃 , 目 的 是 使 用 統 一 的 調 查 方 法 評 估 全 港 哺 乳 動 物 的 品 種 豐 富 度 、 各 品 種 的 數 目 和 空 間 分 布 的 情 況 , 以 及 提 供 基 線 資 料 , 從 而 確 定 具 保 育 價 值 的 族 群 的 變 化 。
《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條 例 》 (香 港 法 律 第 170 章 ) 的 主 旨 是 保 護 本 地 野 生 動 物 , 當 中 包 括 絕 大 部 分 的 本 地 野 生 哺 乳 動 物 。 根 據 本 條 例 規 定 , 任 何 人 士 如 未 申 領 特 別 許 可 證 而 獵 捕 或 蓄 意 騷 擾 、 買 賣 、 出 口 或 招 售 出 口 、 管 有 或 控 制 任 何 受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均 屬 違 法 。 本 條 例 於 1999 年 已 開 始 實 施 於 獅 子 山 、 金 山 及 城 門 郊 野 公 園 、 大 帽 山 郊 野 公 園 某 些 部 分 、 大 埔 滘 自 然 護 理 區 及 部 分 毗 鄰 地 區 , 禁 止 餵 飼 猴 子 和 其 他 野 生 動 物 。 此 外 , 本 港 亦 透 過 香 港 法 例 第 586 章 《 保 護 瀕 危 動 植 物 物 種 條 例 》 以 履 行 《 瀕 危 野 生 動 植 物 種 國 際 貿 易 公 約 》 , 規 管 瀕 危 動 植 物 物 種 及 其 部 分 及 衍 生 物 的 進 口 、 從 公 海 引 進 、 出 口 、 再 出 口 和 管 有 或 控 制 , 當 中 瀕 危 哺 乳 動 物 包 括 穿 山 甲 、 彌 猴 和 水 獺 等 。
為 了 提 高 市 民 對 香 港 哺 乳 動 物 的 多 樣 性 及 保 育 方 面 的 認 識 ,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展 開 了 一 系 列 宣 傳 及 教 育 活 動 , 包 括 舉 行 研 討 會 、 設 立 網 站 、 印 製 快 訊 及 出 版 香 港 野 生 陸 棲 哺 乳 動 物 的 圖 鑑 。
陸 棲 哺 乳 動 物 的 圖 鑑 |
香港生態旅遊發展
- 旅遊業是香港經濟的主要支柱,參與到港旅客人數由2000年的1300萬,增加至2004年的2181萬,而2005年的首8個月,到港旅遊人數已達1517萬。(旅遊事務署,2005)
- 相關旅遊的收入由2001年的610億至2004年的918億港元。(旅遊事務署,2005)
- 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的調查,24%的旅客對香港生態旅遊感興趣,另27%的旅客對香港的文化旅遊有興趣。(HKTB, 2001)
- 香港的生態旅遊可令旅客多逗留港1.9天,估計可為香港帶來額外40億的收入。(Hopkinson & Stern, 2002)
- 香港政府對生態旅遊發展抱積極態度
- 5億港元興建香港濕地公園
- 發展新界東北的綠色旅遊
- 財政司於2005-06的財政預算中,額外撥5億元作旅遊推廣及發展
生態資源的保育的法例
- 環境評估條例 Cap. 499
- 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條例, Cap. 208
- 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條例, Cap. 476
- 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(CAP 170)
- 城市規劃條例 (CAP 131)
- 動植物 ( 瀕危物種保護 ) 條例 (CAP 187)
*有 關 資 訊 是 由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提 供